根据上级部门的安排,我校音乐表演专业(器乐、声乐)、舞蹈专业部分招生计划,2015年继续在江西省艺术类提前批次中录取。具体情况公告如下:
一、 招生专业、方向及计划
专业 |
方向 |
计划 |
音乐表演 |
琵琶、二胡、小提琴、大提琴、低音提琴、笙、唢呐、长笛、双簧管、大管、小号、长号、圆号、声乐 |
27人 |
舞蹈学 |
舞蹈学 |
8人 |
二、 录取原则
在符合国家和江西省相关招生录取规定的基础上,舞蹈学专业女考生身高165厘米及以上,男考生身高175厘米及以上;声乐专业女考生身高160厘米及以上,男考生身高170厘米及以上;专业成绩达到省艺术类专业统考相应专业本科合格线,且专项【音乐表演专业(器乐、声乐)、舞蹈专业】考试成绩在140分及以上(不包含乐理、视唱成绩)。符合上述基本条件后,再根据考生志愿和专项成绩择优录取。
特此公告。
江西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
2015年4月22日 |